

根據(jù)(EC)No 396/2005條例第6條,申請者Landesanstalt für Landwirtschaft und Gartenbau(LLG)向德國國家主管部門提交了一份申請,要求修改草藥和食用花卉中活性物質螺蟲乙酯的現(xiàn)有最大殘留量(MRL)。
為支持該請求而提交的數(shù)據(jù)被認為足以得出該組草藥和食用花卉的MRL建議。已有充分的執(zhí)法分析方法來控制審議中的商品上的螺螨酯及其代謝物螺螨酯-烯醇的殘留量,每種分析物的有效定量限(LOQ)為0.01毫克/千克。根據(jù)風險評估結果,歐洲食品安全局認為,根據(jù)報告的農業(yè)實踐,短期和長期攝入螺螨酯所產生的殘留物不太可能對消費者健康構成風險。
※ 以勒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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